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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面露笑容卻沒穿褲子」 猥褻女兒辯蓋被

繼父陳男辯稱是喝醉酒與蓋棉被,沒有猥褻女兒之舉,台中高分院不採信,依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示意圖)

繼父陳男辯稱是喝醉酒與蓋棉被,沒有猥褻女兒之舉,台中高分院不採信,依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示意圖)

2017/09/29 15:5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位媽媽帶著女兒小芳再嫁,不料,繼父陳姓男子卻對小芳伸狼爪,在小芳就讀國小時強行猥褻,小芳驚醒還見到陳男面露笑容,卻沒有穿褲子,小芳雖告訴媽媽,媽媽卻束手無策,歷經6年之久,小芳就讀高中時,陳男又企圖強行闖入小芳房間,小芳「情緒大爆發」而報警,陳男卻辯稱是喝醉酒與蓋棉被,沒有猥褻之舉,台中高分院不採信,依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判決書指出,小芳(化名)的母親與陳男結婚後,2009年3月間,小芳就讀國小四年級,獨自在臥房入睡時,陳男入侵並伸狼爪撫摸小芳的私處,小芳驚醒後,陳男迅速離開,小芳把此事告訴母親,可能是經濟因素,母親沒有特別作為,僅罵了陳男一頓,陳男宣稱自己喝醉酒,什麼都忘光了。

同年8月間,陳男再度故技重施,小芳驚醒時,見到繼父臉上掛著笑容,卻沒有穿褲子,裸露著生殖器,翌年夏天某夜,陳男帶著全家人到花蓮縣玩,暫宿朋友的住處,他與小芳之間隔著小芳的母親、小芳的妹妹,他卻伸手跨越2人,撫摸小芳的胸部,小芳驚醒後跑到客廳無法入眠,卻不敢告訴媽媽,第一次猥褻後約6年,2015年2月間,小芳已就讀高中,陳男又企圖闖入小芳的房間內,小芳不堪長期的精神壓力而告訴媽媽,媽媽不再沈默,帶著小芳去報警,翌年7月與陳男離婚。

陳男辯稱沒有猥褻之舉,是要幫小芳蓋棉被,不小心碰到小芳,小芳的母親作證說,小芳曾向她反映被猥褻一事,事隔6年之後,小芳打電話給她,「整個情緒大爆發」,指控繼父企圖闖入房間,台中高分院不採信陳男辯詞,並認為陳男惡行嚴重影響小芳的身心健康,依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判處有2年徒刑,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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