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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簽名字任董事 菲姐前男友丁洋機被女兒提告偽造文書

台北地檢署今依偽造文書罪起訴丁洋機。(記者謝君臨攝)

台北地檢署今依偽造文書罪起訴丁洋機。(記者謝君臨攝)

2017/10/06 11:2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料理節目主持人「菲姐」甘玉菲(原名甘玉惠)與前同居男友丁洋機,94年10月間為了結束電聖公司經營,改選公司董事,但丁洋機涉嫌未經女兒同意,就偽簽女兒名字,讓女兒擔任電聖公司董事,女兒得知後,憤而控告父親偽造文書罪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將丁洋機起訴。

67歲的「鍋具女王」菲姐與76歲的丁洋機同居35年,事後兩人因財務糾紛而衍生多起官司訴訟,2年前菲姐因與丁情變事件,親自召開記者會,控訴與丁洋機財務糾紛;菲姐說,丁洋機原本只是一名小公務員,當時愛昏頭了才會幫助丁洋機創業,連前線銷售都是她在親自跑,她感到非常無奈又感慨。

檢方調查,94年10月,電聖公司負責人丁洋機改選公司董事,將女兒及兒子都列為公司股東,並名列公司董事,沒多久電聖公司即結束營運;事後,丁洋機女兒認為父親未經她同意,擅自在認任董事同意書上偽造其簽名,控告父親偽造文書;檢方調查時,丁否認犯行,但檢方不採信,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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