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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抓給孫子玩? 老夫婦養保育龜觸法

老夫婦抓溪邊野生龜,竟誤觸法網。(記者鄭景議翻攝)

老夫婦抓溪邊野生龜,竟誤觸法網。(記者鄭景議翻攝)

2017/10/09 13:34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住在新北市雙溪一帶山區中的一對老夫婦,為了久久才回來一次的孫子,抓了附近溪邊的烏龜,要讓孫子把玩,卻反讓警察找上門,原來,老夫婦在溪邊抓的,竟是保育野生動物食蛇龜及柴棺龜。

保安警察大隊七隊刑大表示,日前隊上與九隊組成查緝食蛇龜的專案小組,經過多次深入追查,認定一處工寮涉有重嫌,蒐證多日後前往查緝,竟發現工寮內住的是一對老夫婦,用水族箱豢養食蛇龜及柴棺龜。

老夫婦供稱,這些烏龜時常在溪邊活動,兩老的孫子很喜歡把玩,於是抓了10多隻,想等孫子回來與他共享天倫,實在不知道已觸法。

據了解,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法可處以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提醒民眾,務必小心勿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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