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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女餐飲店打工 愛上30歲老闆獻出初夜

台北地檢署考量小如仍未成年,今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將高男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檢署考量小如仍未成年,今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將高男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2017/10/11 17:5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加盟連鎖餐飲業年約30歲的高姓男子,愛上小他15歲的女工讀生小如(化名),去年暑假期間,兩人在LINE上談情說愛的文字,被小如父親發現,小如向父親承認獻出初夜,氣得父親控告高男性侵;高男也承認與小如上床,台北地檢署考量小如仍未成年,今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將高男起訴。

去年7至8月間,小如到高男經營的連鎖餐飲店打工,她禁不住高男的追求,答應交往並獻出初夜,她返家後父親見她猛當「低頭族」滑手機,且動不動就對手機或電腦螢幕發笑,因而懷疑她偷偷交了男友。

某次小如父親使用家中共用電腦時,發現小如忘了將LINE登出,查看她的對話內容後,驚覺她竟與高男互稱「老公」、「老婆」,等她返家後立即拿出對話紀錄質問她,她才承認與高男正在交往中,並曾發生性關係。

小如父親不滿女兒去打工,竟與大她15歲的老闆談戀愛,認為女兒被高男佔便宜,氣得對高男提告;高男庭訊時承認與小如嘿咻,指兩人交往半年多以來,每個月約發生1次性關係。

檢方考量高男已承認,因小如仍未成年,認定高男涉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的罪證明確。據悉,案發後兩人仍有往來,小如父親堅持不讓女兒與高男交往,並抱怨「他們還在LINE來LINE去」,透露至少要等到小如20歲後,才准她交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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