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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違停排氣管燙傷路人 車主被起訴

陳姓機車騎士違停路邊,害行人碰到排氣管燙傷,被士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起訴。(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陳姓機車騎士違停路邊,害行人碰到排氣管燙傷,被士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起訴。(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2017/10/12 17:38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北市陳姓男子騎機車到北投市場買菜,圖一時方便,將車違規暫停路邊,有路人行經該處時,右小腿不慎碰到排氣管,當場二度燙傷,氣得提告。士林地檢署認為,陳男違停確實有過失,今依過失傷害罪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陳男今年7月8日上午到北投市場買菜,把機車違停在一處雞肉攤前方,未料在採買過程,路人經過不慎碰到排氣管燙到,氣得報警提告,並至醫院驗傷,診斷為右小腿二度燙傷。

陳男到案後承認違停,但辯稱機車排氣管有裝隔熱板,並沒有刻意改裝,更反過來質疑:「當天很多人經過該處,別人都沒有事,為何就他有事?他也有騎機車,應該知道排氣管會燙,經過時要小心別碰到。」

但檢察官認為,陳男把機車違停在人來人往的市場內,就是增加其他人被排氣管燙傷的風險,不能因大部分人沒出事,就認定他沒有過失,因此仍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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