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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買手機竟收到「面紙盒」 賣家詐欺慣犯判1年2月

台中高分院認為,吳男有多項詐欺前科紀錄,素行非佳,依據詐欺罪判處徒刑1年2月,5000元的不法所得宣告沒收,可再上訴。(示意圖)

台中高分院認為,吳男有多項詐欺前科紀錄,素行非佳,依據詐欺罪判處徒刑1年2月,5000元的不法所得宣告沒收,可再上訴。(示意圖)

2017/10/14 14:27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前科累累的男子吳瑞芳,去年在臉書社群「全台二手機交易網」,刊登販售二手手機的訊息,康姓男子洽商後,願意以1萬元買吳男的二手手機,並先匯款5000元當訂金,不料,收到的竟是「面紙盒」1個,吳男雖趕緊跟康男和解,並坦承犯行,但台中高分院仍認為,吳男有多項詐欺前科紀錄,素行非佳,依據詐欺罪判處徒刑1年2月,5000元的不法所得宣告沒收,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男從2011年起,就有違反藥事法等前科記錄,另外,他在去年6月與7月間,又有假裝買手機,約賣家面交時,他拿了手機,尚未付款就開車離去,以及約賣家面交買手機,偷偷把包裝盒內的手機偷走,調換成假的展示機,再以忘記帶錢包為由離去等偷竊與詐欺行為(各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去年2月12日,他在臉書「全台二手機交易網」用「Jerry Feng」帳號,刊登賣二手手機的訊息,當天下午康男見到訊息,向吳男洽商購買,雙方約定1萬元成交,康男頗為謹慎,希望能先付一半訂金,餘款等收到手機確認無誤後再行付款,不料,康男匯款5000元,第三天卻收到1個「面紙盒」,氣得向警方報案,吳男坦承犯行,台中地院依詐欺罪判處1年2月徒刑。

吳男得知自己必須入獄服刑,趕緊與被害人康男和解,並上訴台中高分院,他改口說,自己並未詐欺,他確實有一支二手手機要賣,但原本要賣給康男,卻又因故另外賣給朋友,才沒有依約定賣給康男,不過,台中高分院認為他寄送「面紙盒」給對方,詐騙的犯意很明顯,不採信他的瞎扯之詞,維持1年2月徒刑,5000元不法所得沒收,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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