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為3萬元割喉殺農婦被求處死刑 一審法官判無期

吳永明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資料照)

吳永明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資料照)

2017/10/15 20:19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曾犯下強盜割喉案、5年前出獄的37歲男子吳永明,今年5月初又犯下苗栗縣65歲鄧姓婦人割喉命案;苗栗檢方依強盜殺人罪嫌將吳男提起公訴,且認為吳男對鄧婦家屬留下難以平復之傷痛,且避免吳男有再恣意剝奪他人生命之可能,向法院求處死刑。案經苗栗地院審理,依強盜殺人罪判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鄧婦家屬不滿,指吳男只為繳交3萬元罰金竟奪人性命,惡性重大,強調將會上訴到底。苗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陳宏兆說,檢方還沒收到判決,但依照法院判決狀況,應該會上訴。

吳永明長期失業,沉迷線上遊戲,被網友控告妨害名譽,法院判處拘役50日確定,經檢察官准予易服社會勞動,仍有拘役30日未完成履行,需付3萬元罰金,但家人不肯幫忙。

吳男於今年5月3日為了這筆錢,騎機車前往苗栗縣竹南鎮隨機找目標犯案,見65歲鄧姓婦人忙完農事,欲騎機車離開,便至鄧婦身旁向她索討金錢,鄧婦不予理會,吳男竟惱羞成怒,將鄧婦推倒,並取出其機車置物箱內之尖刀1把,陸續刺殺、割劃鄧婦頸部、胸部及其他身體各處,致鄧婦因出血性休克及呼吸衰竭死亡。

苗栗檢方認為,吳男與鄧婦素昧平生,無何嫌隙、糾紛,僅為圖以3萬元易科罰金,竟以拖行、尖刀割頸方式虐殺鄧婦,鄧婦被尖刀割頸瀕死之際,向吳男求饒,吳男仍未放手,其手段殘暴之極,令人髮指,且到案後一度否認犯案,經事證一一浮現後,才坦認犯行,且認為吳男對鄧婦家屬留下難以平復之傷痛,為避免吳男有再恣意剝奪他人生命之可能,向法院求處死刑。

不過,法官認為,吳男行為應加嚴懲,但死刑不可逆,我國刑法強盜殺人罪量刑,也非唯一死刑選項,目的即在賦予審判者能就個案情狀,審慎斟酌,俾使尚有教化遷善可能之罪犯保留一線生機,以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2公約儘可能保障天賦生命權之要求。

法官認為,吳男尚非性情上狡猾卑劣、素行上無惡不做、犯行上十惡不赦之人,也當庭表示歉意及後悔,雖尚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然係出於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之緣由,並於看守所羈押時,書寫道歉信函及經文,請求被害人家屬原諒,亦非完全無矯治、教化可能。

吳永明為了籌措3萬元罰金,騎機車前往苗栗縣竹南鎮隨機找目標犯案。(資料照)

吳永明為了籌措3萬元罰金,騎機車前往苗栗縣竹南鎮隨機找目標犯案。(資料照)

吳男5月犯下苗栗縣65歲鄧姓婦人割喉命案。圖為警方當時帶吳男回到現場模擬犯案過程。(資料照)

吳男5月犯下苗栗縣65歲鄧姓婦人割喉命案。圖為警方當時帶吳男回到現場模擬犯案過程。(資料照)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