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生嬰兒 疑被保母男友打到骨折、小腿變形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104年4月5個月林姓男嬰,委託陳姓母女(均無保母證照)24小時照顧,竟出現右側股骨、右側脛骨、右側橈骨、右側尺骨、左側脛骨等骨折的重傷害,陳姓母女矢口否認虐童,也通過測謊,中檢兩度不起訴處分,但台中高分檢自行開庭偵查,今天命台中地檢對陳姓母女,因其疏忽與林童傷害間有因果關係,依業務過失重傷害起訴,且另案追查陳女的配偶王宏碩涉嫌虐童,王滯留紐西蘭打工未歸,另行傳喚偵查。
起訴書指出,林姓男童(103年11月生)出生滿月,就委託陳姓母女(母54歲、女32歲)24小時照顧。104年4月17日晚上陳女就通知林童四肢浮腫、精神狀況差,林童生父母翌日帶到診所,情況嚴重轉診至台中榮總,檢查後發現右側股骨、右側脛骨、右側橈骨、右側尺骨、左側脛骨等均骨折的重傷害,左小腿外翻變形,已有重大難治的傷害。
林童父母控告陳姓母女,但陳姓母女否認虐童,也無直接證據,且兩人都經過測謊反應,加上同年4月8日、11日林童有因流感就醫,僅11日在腹股溝及生殖器有發現瘀青,醫師記錄都是無異常。
為何短短一周會出現這麼多傷害!依台中榮總報告林童有多處新舊傷,不是單次行為造成,也非同一時間,已有部分骨折處癒合,正確受傷時間已難估計。
此案兩度不起訴,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江惠民指示該署檢察官深入調查,發現這段時間內,陳姓保母的男友王宏碩正好回國與他們同住,且還出現陳保母外出,完全交代王男一人照顧林童的情形,林童僅5個月大,連翻身都有困難,王嫌出手虐待的可能性很高,且有相關證據佐證。
江惠民今命令中檢,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起訴陳姓母女,她們疏於照顧,讓外人有機會下手虐童,還把嬰兒交待給他人,其疏失與林童之傷害有因果關係,至於王男虐童罪嫌則由檢方另行立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