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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大毀屍案洪曉慧 假釋期滿後傳已改名

清大王水毀屍案受刑人洪曉慧,9年前假釋出獄後,傳保護管束期滿後即向戶政機關申請改名。(資料照,記者黃志源攝)

清大王水毀屍案受刑人洪曉慧,9年前假釋出獄後,傳保護管束期滿後即向戶政機關申請改名。(資料照,記者黃志源攝)

2017/10/20 16:5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清大王水毀屍案受刑人洪曉慧,9年前假釋出獄後,保護管束5年,並在103年年初前假釋期滿。據悉,洪女目前仍從事英文翻譯工作,並傳聞改名後與家人同住。

97年12月初,洪曉慧服刑近11年後假釋出獄,但仍有5年多殘刑,因此這段期間必須接受保護管束,依法每個月須向高雄地檢署觀護人報到一次,直到103年初始假釋期滿,恢復自由身。

據了解,洪曉慧入監執行後,知道所犯殺人罪備受各界矚目,同時有許多人認識她,將來出社會找工作不容易,因此在高雄女子監獄勤學英文,希望有一天出獄後,能夠從事翻譯工作過日子並孝敬父母。

據洪女的友人表示,洪曉慧假釋期間,曾獨自在外居住,並找到一家出版社擔任翻譯工作,老闆也知道她的過去,但沒有排斥她,直到保護管束結束,她都未離開這分工作。

洪曉慧假釋期間,依法不能改名,等到假釋期滿後,傳聞向戶政機關申請改名,目前仍然從事翻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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