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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戶疑遭詐騙列警示戶 被調查9年多終還清白

詐團冒名開戶留下嫌犯指紋,9年多才找到宋姓疑犯,被冒名的許男才鬆了一口氣。(記者楊政郡翻攝)

詐團冒名開戶留下嫌犯指紋,9年多才找到宋姓疑犯,被冒名的許男才鬆了一口氣。(記者楊政郡翻攝)

2017/10/23 11:42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許姓男子9年餘前,遭詐欺集團冒名開戶,當年跑了好幾趟法院雖查明是被冒名,但找不到嫌犯,一直都是警示戶,讓他到其他金融機構開戶受到嚴重影響,一分局偵查佐陳青鴻今年將疑犯指紋等相關跡證,又送刑事警察局,比對出在監的宋嫌,他也坦承犯行,供稱是他加入詐團首件冒名開戶作品,印象特別深刻,全案依偽造文書等涵送法辦。

97年間一分局公益所受理許男報案,指他遭冒名開戶且涉及詐騙案,警方把他當車手調查,或是詐欺幫助犯調查,一直跑地檢署接受偵訊,後來總算查到不是他的指紋、筆跡,檢察官才給他不起訴處分。可是找不到疑犯,該帳戶一直是警示戶,無法解除,連帶影響他要到其他銀行開戶,都受到或多或少的刁難。

此案當初警方以在開戶文件上找到疑犯指紋,但資料庫資料不足,比對不出來,今年初偵查佐陳青鴻接手懸案,重新整理關鍵證據,送刑事局重新鑑驗,過濾出因詐欺案服刑中的宋男。

陳姓偵查佐就訊宋嫌(47歲),他坦承持假證件開戶,他供稱97年間他還在工地工作,但收入不穩定,朋友慫恿加入詐騙,後來工人跑光了,他也加入集團,當年上手交給他許男的資料,並指示前往銀行開戶,領到3000元酬金,這是他冒名開戶第一次,已經還是快10年還是查出來。

97年間有被害民眾接到自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的來電,誆稱名下帳戶涉及不法,必須進行金融監管,誘騙被害人匯出28萬元到指定帳戶(許某帳戶),因此許某帳戶一直被列為警示戶。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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