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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騎腳踏車撞傷人 沒探視未調解挨告

14歲鍾姓少男今年8月間在新竹市區逆向騎腳踏車,疑似未注意前方動態,不小心與一名步行的80多歲老翁擦撞。(記者王駿杰翻攝)

14歲鍾姓少男今年8月間在新竹市區逆向騎腳踏車,疑似未注意前方動態,不小心與一名步行的80多歲老翁擦撞。(記者王駿杰翻攝)

2017/10/24 13:28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14歲鍾姓少男今年8月間在新竹市區逆向騎腳踏車,疑似未注意前方動態,不小心與一名步行的80多歲老翁擦撞,對方全身是傷,腦部還開刀兩次,在醫院住了兩週,受傷期間鍾少卻沒去探望對方,也沒去申請調解,雙方和解不成,老翁妻子上週向鍾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鍾少接獲警方通知,向警方指出,當天他騎腳踏車沿中華路一段往經國路一段方向,靠最外側車道直行,忽然看到老翁沿前方右側往頭前溪方向步行,距離他剩下兩台腳踏車的距離,煞車不及側撞老翁,一看對方倒地,立刻打電話將老翁送醫急救。

怎麼這麼嚴重?!老翁的妻子指出,老翁遭撞後送醫,診斷發現顱骨骨折、外傷性顱內出血、水腦症,在醫院住院兩週,期間腦部開刀兩次,但肇事的鍾少都沒連繫,也沒探視老翁,連調解委員會都沒申請,,雙方沒有共識,因此向鍾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對於本案的法源,法界人士指出,我國刑罰對於過失責任採行為人主義,並未採連帶過失刑事責任,本案的刑事責任應由實際騎車的鍾少負擔,但鍾少的父母在刑事上雖未觸犯過失傷害罪,但仍可循民事侵權行為請求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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