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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奧斯特炒股案 林姓金主80萬元交保

林姓金主在台北地檢署接受偵訊後80萬元交保。(記者謝君臨攝)

林姓金主在台北地檢署接受偵訊後80萬元交保。(記者謝君臨攝)

2017/11/30 18:23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上櫃公司「台灣奧斯特」(8080)炒股案,繼日前約談蕭姓、劉姓、王姓作手,並依涉犯「證券交易法」諭令蕭等人各以40~55萬元交保後,今再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約談股市知名林姓金主到案;據悉,林男應訊時否認犯行,檢方訊後諭令林80萬元交保候傳。

資本額近7億元的奧斯特公司,主要從事鋁質電解電容器、石英振盪器及主動元件的製造銷售,近年來也跨足綠能產業與生醫材料產業。

檢調接獲檢舉,指稱奧斯特105年的公司股價有人為炒作,發現105年初時,股價約在11.85元,105年5月底,股價上漲至25.4元,5個月期間,股價漲幅達到114.3%。

檢調懷疑,蕭男與林姓金主為了拉抬奧斯特股價,涉嫌夥同劉姓、王姓等3名作手,利用人頭帳戶買賣炒作股票,並以連續高價買入、相對成交等方式,拉高股價,製造市場交易熱絡假象,過程中或以反向低價釋出部份股票,以吸引投資人進場跟單。

本月24日,檢調兵分12路搜索蕭男等4名作手住處及公司,並以嫌疑人身分約談蕭等4人到案,另傳喚11人作證,檢方訊後依涉犯證交法等罪,諭令蕭等4人分依40~55萬元交保候傳;今再約談林姓金主到案,訊後諭令8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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