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40天搬4次家 警虧不如改做這行…
2017/12/06 22:22
〔記者黃文瑜/台南報導〕「他當車手可惜,如果做搬家公司很合適。」30歲張姓車手出沒嘉義、台南、高雄,又是毒品及竊盜通緝犯,居無定所,台南警方跟監40天,他搬家4次,讓員警很難掌握行蹤,5日他又準備從高雄搬家,正在整理小貨車時,被永康警方認出他腳上「百年不換」的黑色夾腳拖,終於落網。
永康分局說,今年10月,詐騙集團自稱中華電信員工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要求被害婦人拿出存款簿、提款卡,婦人不疑有他,乖乖交出「假檢警」要的東西,而張嫌拿著被害人提款卡到銀行,將帳戶裡的錢提領一空,總共得手65萬元,婦人受騙後很「鬱卒」,向警方報案。
警方發現張嫌可疑,且犯案足跡遍布台南各區,不過,他也有竊盜、毒品等案,被橋頭地院、地檢及高雄地檢通緝,為了躲避查緝,一個月內搬了4次家,每次犯案都戴口罩,犯案衣褲也都會丟掉,讓追查難上加難。
不過,張男每次都穿同一雙夾腳拖,讓警方掌握到特徵,永康警方苦守在高雄15天,終於他打算再次搬家時,順利逮捕到案。不過,警方也私下說,張嫌搬家功力一流,若做搬家公司一定很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