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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馬英九收頂新10億 吳子嘉上訴將宣判

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2014年爆前總統馬英九等人曾收受頂新魏家政治獻金逾10億元,一審敗訴,求二審翻盤。(資料照,記者蘇芳禾攝)

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2014年爆前總統馬英九等人曾收受頂新魏家政治獻金逾10億元,一審敗訴,求二審翻盤。(資料照,記者蘇芳禾攝)

2017/12/07 12:5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2014年爆前總統馬英九等人曾收受頂新魏家政治獻金逾10億元,被台北地院判賠180萬元,及在自由等4報版頭道歉;吳子嘉不服,指已盡合理查證,且不具真實惡意,上訴求翻盤,7日辯論終結,高等法院諭知21日宣判。

馬的律師表示,發表言論需經合理查證,但吳子嘉撰文控馬英九陣營收受魏家10億元政治獻金,均是引用網路媒體以及政治人物的質疑,且李遠哲及陳師孟已說明這件事情非真,足證吳子嘉疏於查證,若有查證就不會寫錯。

馬的律師指出,任何人的權益都應收到保障,不因馬英九是前總統而有所差別,不法侵權不只基於故意虛構,未經合理查證亦為構成要件。

吳的律師則說,吳子嘉確實已盡合理查證,但基於保護消息來源的職責,不方便在庭上透漏,並主張指不具真實惡意,人民均有批評政府的權利。

但審判長陳雅玲發現,吳的前一位委任律師並未主張保護消息來源,反而在準備程序庭說出是吳的言論是依照新聞撰寫,兩位律師主張不同,質疑「可以這樣嗎?」吳的現任律師一時語塞,只好請法官依法辦理。

合議庭將3個爭點簡化成2點,一是吳有無合理查證且造成不法侵害馬的名譽權?二是如果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180萬元及登報道歉是否合理?陳雅玲諭令21日早上11時宣判。

吳子嘉以2014年11月以「吃頂新黑心錢,馬英九準備坐牢?」為題,撰文指馬英九陣營於2012年選前收受頂新政治獻金,「一次出手就是逾十億的政治獻金」,國民黨認為無所言不實,要求道歉未果,提起訴訟,期間告訴人陸續退出訴訟,最後只剩馬英九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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