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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乾妹情傷性侵 判狼哥3年10月、賠40萬元

狼哥性侵乾妹民事再敗訴,要判賠乾妹40萬元。(記者林嘉東攝)

狼哥性侵乾妹民事再敗訴,要判賠乾妹40萬元。(記者林嘉東攝)

2017/12/07 15:1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沈姓碼頭工人長期覬覦容貌身材均佳的乾妹小蓉(化名),趁小蓉情傷酒醉,假好心接小蓉到賓館休息,扯破小蓉連身裙性侵,不顧小蓉哭喊:「你是我哥哥怎麼這樣子?」。基隆地院判處沈3年10月徒刑;民事部分,再判沈須賠小蓉40萬元。

法院審理時,沈男辯稱小蓉自願跟他開房間,他送小蓉進電梯時,小蓉親吻他、靠在他胸膛,兩人你情我願發生性行為。但小蓉證稱,沈男送她到賓館後,全身脫到只剩一條內褲坐在床邊沙發上,她問:「你為何還不走?」不料沈竟跳上床,扯破她的連身裙後性侵。

法院審理認定,小蓉在電梯內未親吻沈,更未躺在沈的胸膛,小蓉的連身裙確實被扯破,右下唇被咬傷,加上在小蓉體內採到沈的DNA,認定沈有罪。

小蓉在法院判處沈3年10月徒刑後,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求償7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法院審酌沈在碼頭工作收入不多,認為沈賠償40萬元應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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