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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行賄稽徵員不成 女會計反遭檢舉

蔡女以3000元行賄稅務承辦人不成反遭檢舉,士林地檢署認為她犯案情節輕微、犯後態度良好,處分緩起訴2年。(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蔡女以3000元行賄稅務承辦人不成反遭檢舉,士林地檢署認為她犯案情節輕微、犯後態度良好,處分緩起訴2年。(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2017/12/07 18:24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蔡姓會計幫任職的公司報稅,為了能一次通過審核,至稅捐機關交付資料時,還包了一包3000元小紅包,一併交付給周姓承辦員。周員當場拒絕,事後向主管、政風單位檢舉,蔡女犯行因而曝光。

檢方調查,蔡女任職新北市汐止區某科技公司,負責會計業務,公司今年2月間收到汐止稽徵所函文,要求提供103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以及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相關資料備查。

蔡女整理好資料後,疑因擔心稽徵所查核後,會再要求補繳稅金,竟把3000元現金放入信封,上面貼著寫有「周小姐麻煩你了」的小紙條,連同資料一併交給周員,並口頭表示「這是老闆的意思」。

周員見狀當場拒絕,蔡女行賄不成,只好把錢帶走,周員事後更向何姓主管報告,再通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政風室處理,廉政署後來也介入調查,全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蔡女到案後坦承犯行,檢察官審酌她沒有前科,只是一時失慮觸法,因犯後態度良好,經過此次偵查應無再犯之虞,且她行賄情節並不重大,也未造成重大危害,遂處分緩起訴2年,4個月內須支付國庫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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