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利用律師傳話要妻藏槍 被妻出賣判3年6月
男子龍冠宇夥同2名男子持槍強盜婦人遭檢方羈押,利用律見時,請委任律師傳話,交代妻子把「樓頂廢五金行處理掉」,結果這「廢五金」竟是一把槍與11顆子彈。基隆地院審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龍3年6月,併科6萬元罰金。(資料照,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男子龍冠宇夥同2名男子持槍強盜婦人遭檢方羈押,利用律見時,請委任律師傳話,交代妻子把「樓頂廢五金行處理掉」,結果這「廢五金」竟是一把槍與11顆子彈。基隆地院審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龍3年6月,併科6萬元罰金。
居中傳話的律師,直到被警方找去才知道被龍利用,氣到說不話來:「竟把我當傳聲筒!」還好律師律見時都有做筆記的習慣,拿出筆記本SHOW給檢警看,佐證從頭到尾都不知情。
檢警查看律師的筆記本有寫到龍要他轉達給妻:「把頂樓廢五金處理掉」,與龍妻報案內容陳述的內容一樣,顯見律師真的是被龍男蒙在鼓裡。
龍妻依指示到頂樓要處理廢五金,赫見竟是一把槍與11顆子彈,不甘被龍利用報警交槍。
警方拿到龍妻交付的改造貝瑞塔手槍與11顆子彈後,送刑事局鑑定,證實槍枝具有殺傷力,子彈則因浸水太久,失去殺傷力。
龍男得知被妻子出賣後辯稱,槍、彈是在網路上學改的,不知具有殺傷力。
檢方調查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起訴。基隆地院日前審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他3年6月徒刑,併科6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