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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綠蠵龜的消防員緩刑 捕龜漁民須入獄

澎湖消防員吃綠蠵龜,3人皆緩刑確定,捕龜漁民則需入獄1年。(資料照,記者張存薇攝)

澎湖消防員吃綠蠵龜,3人皆緩刑確定,捕龜漁民則需入獄1年。(資料照,記者張存薇攝)

2017/12/13 11:4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澎湖縣消防局吉貝分隊,去年傳出消防員以保育類動物綠蠵龜進補的事件,3名消防員都獲得緩刑,而幫他們捕龜的漁民胡振哲,上訴到了最高法院,但因為是累犯且確有犯行,遭法院駁回上訴,三審定讞入獄一年。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任職吉貝消防分隊的王明賢、程榮俊、陳福榮,於去年五月由程榮俊聯繫胡振哲,希望能以3000元一隻的價格購買綠蠵龜。胡男後來在海域上發現綠蠵龜後,便宰殺兩隻並送到消防局,後來被民眾發現爆料,才讓這起事件曝光。

王明賢、陳福榮被起訴後一審被判一年兩個月,緩刑一年,因雙雙皆未上訴,判決已經確定。程榮俊二審被判一年四個月,緩刑五年,並罰款40萬元,同樣未上訴判決確定。而漁民胡振哲不滿自己須入獄1年,纏訟到三審,但最高法院維持二審量刑,胡男確定須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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