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前副董莊婉均發監未到 北檢發出拘提令
2017/12/15 10:15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中影前副董事長莊婉均,被控利用時任中影董事長蔡正元出國機會,挪用公款7.5億元,最高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累計判莊8年6個月徒刑確定,其中9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台北地檢署發出傳票通知莊婉均於13日上午發監執行,但莊並未現身;據悉,北檢已於昨日簽發拘票,將拘提莊到案。
據了解,莊婉均曾向北檢聲請暫緩發監,但被駁回,目前檢方都還聯絡得上她,不過她至今仍未向北檢執行科報到。
依據法律程序,若當事人無故拖延入監,執行科檢察官得簽發拘票,指揮警、調拘提,若拘提無著,將發布通緝。
檢方查出,莊婉均共挪用中影資金7億4932萬9000元,北檢在99年將莊提起公訴。最高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累計判莊8年6個月徒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