竄改電表省電費 賠錢還要吃官司
2017/12/16 15:56
〔記者曾健銘/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51歲張姓男子,為了要節省家中電費,去年開始私自破壞電表並變更內部設定,導致電表計量失準;直到今年7月中旬,台電發現有異,會同警方到場勘查,果然發現張男私改電表,警方日前約談其到案說明,張男不僅得償還9萬餘元的電費以及電表維修費用,還得吃上竊盜罪嫌官司。
警方表示,台電人員今年7月發現張男住家用電數據異常,直覺是竄改電表,日前報警處理並會同警方至張男住家查看,果然發現電表遭破壞,內部零件遭變造,導致計量失準,詢問之下張男也承認犯行,台電事後清查,張男從去年7月竄改電表至今年以來已省下將近10萬元的電費。
警方日前依竊盜罪約談張男,偵訊時其承認犯行,供稱只想省點錢,也願意償還電費、維修費用,並願意與台電和解,但竊盜屬公訴罪,警方訊後仍依竊盜罪嫌將他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