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辜被羈押4天 梁思惠獲賠2萬元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24歲男子程宇今年3月假借女友梁思惠名義,釣出陳姓女模姦殺,還故佈疑陣栽贓給梁思惠,害她無辜被羈押4日,士林地檢署日前認為梁符合「刑事補償法」要件,決定核撥2萬元補償金。
士檢決定書指出,梁思惠3月3日因陳姓女模命案而遭緊急拘捕,士檢偵訊時,主嫌程宇指證梁思惠為共犯,梁雖否認,但提不出不在場證明,且事發後兩人還一同前往台中酒店,共謀殺人嫌疑重大,遂依加重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嫌,向士林地院聲押禁見獲准。
惟訊問多日,士檢未發現梁思惠涉案的明確證據,認無羈押必要,3月6日聲請撤銷羈押,梁無辜被押4日。
梁思惠10月中獲得不起訴確定,10月26日向士檢遞出刑事補償聲請狀,主張羈押後至今仍無工作,遭巨量負面聲浪攻擊,承受社會異樣眼光,身心受創甚鉅,請求最高補償金,即每日5000元。
梁女12月6日出庭說明,士檢審酌相關案情,認為辦案人員當時聲請羈押並無過失,但梁思惠確為受害者,請求賠償金額合理,隔日即決定核發4日、共2萬元賠償金。
梁思惠委任律師廖智偉表示,梁得悉獲賠,平常心以待,情緒未有太大起伏,但對於之前網友謾罵及受害者家屬的不諒解,則表遺憾。
廖智偉說,梁母不捨愛女被誣陷,一度紅了眼眶,直接點名許聖梅案發後在節目上捕風捉影,中傷梁思惠名譽,激動地說不排除提告。
許聖梅得悉驚訝萬分,指當時的評論全是依據相關報導與檢警訊息,並非憑空杜撰,對梁思惠也無任何主觀上的想法,自然沒有誹謗的真實惡意,盼獲理解。
有詐欺前科的程宇覬覦陳姓女模美色,今年3月偷走梁思惠的手機典當,並冒用梁的臉書釣出陳女,雙方約在北市南港八德路一處廢棄商場地下室,陳女赴約驚覺上當,來不及逃離就遭程宇姦殺,案發後,程宇特地約梁去台中酒店住宿,故佈疑陣,檢警一開始雖遭誤導,但經調閱監視器與查訪相關人等,排除梁涉案可能性,還她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