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問候女生「男友最近可好」 男子被判性騷擾

法輪功學員常在101大樓前靜坐。圖中人物均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郭安家攝)

法輪功學員常在101大樓前靜坐。圖中人物均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郭安家攝)

2018/01/04 08:3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時常出現在愛國同心會場合的葛姓男子,去年在台北101廣場問候游姓法輪功學員「阿根廷男友最近可好」、「看了幾次電影」,語帶挑釁冒犯,被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開罰1萬元;葛男自認並無「歧視、侮辱言行」,且當日跟蹤游女已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主張「一行為不二罰」,但未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採信,判他敗訴確定。

法輪功學員常在101廣場舉牌抗議中共迫害,引發葛男不滿,數度前往嗆聲,去年5月24日下午3時許,葛男與游女發生衝突,便尾隨並質問她「阿根廷男友最近可好」、「去看了幾次電影」、「吃了幾次飯」、「從上星期四到今天都沒露面,最近去哪裡?」、「有沒有阿根廷的男朋友?」

游女拒絕回答,要求葛男離開,葛反刻意接近,續以高聲、挑釁語調質問,並指著她大喊「這位法輪功的工讀生,男友是阿根廷的人,找阿根廷的人帶來從事政治活動就這位」,令游女深感不舒服與被冒犯,2日後到信義分局申訴。

警方認為,葛男的跟蹤行為已觸犯社維法,裁罰3000元確定;北市性騷擾防治會則認為,葛的言語涉及性隱私與性傾向,使游女感到恐懼與窘迫,屬「以他法造成使人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的騷擾行為,開罰1萬元。

葛不滿被控性騷擾,自認言語不具歧視、侮辱,批評處分以「似有隱喻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推論為基礎,缺乏根據,且主張同一行為已被依違反社維法開罰,不應再依性騷擾防治法處罰,要求北院撤銷處分。

北院指出,葛男反覆質問游女與男友的私生活細節,令游女陷入人格尊嚴損害、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情境,確已違法;而社維法處罰的是葛的跟蹤行為,性騷法防治法罰的是他的言語,並無一行為不二罰的問題。原處分無誤,駁回告訴。

葛男上訴,卻未提出原判決有何違背法令之處,承審的北高行認未上訴不合法,亦予駁回,全案確定。

除了本起性騷擾案,葛男亦曾對法輪功女學員說出「你不舒服,我很舒服」 等語,還和路人與導遊吵過架,爭議言行不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