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性侵智障女辯不舉 醫師、法官打臉判3年半
2018/01/09 14:1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70歲彰化施姓老翁誘騙鄰居智障女小薇(化名)進家門性侵和口交,事後辯稱自己不舉、不可能性侵,但遭醫院打臉,指他還有一半機率能勃起,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更二審見解,痛批施男可當小薇爺爺還性侵,依利用女子心智缺陷性交罪,判處施男3年6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施姓老翁與被害女子住同一村莊,2012年3月1日上午11點半,施男利用小薇騎腳踏車經過他門口機會,打招呼揮手騙她進屋內,小薇進入客廳後,和施男同坐在沙發,施男掀起她的上衣親吻胸部後,接著脫去她的褲子,再和她口交與性交還射精。
施男否認性侵,辯稱他無法勃起,不可能犯案,還說他沒有強拉小薇進屋,是她自願進來;小薇的叔叔痛批施男惡質,指小薇從小智能不足,同一村莊的人都知道,施男沒有同情心就算了,還趁機性侵,因此一定要告到底。
一審彰化地院依性侵罪重判施男7年6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再經最高法院二度撤銷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二審認為,根據彰化基督教醫院鑑定結果,判斷他仍有50%的勃起和性能力,但因他只誘騙小薇性侵、並未脅迫或硬上,改依利用女子心智缺陷性交罪論處,考量雙方已調解並賠償,因此判刑3年6月,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