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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持刀逼人含排氣管吸廢氣 竟為60元再背一罪

男子鄭柏堅因殺人未遂等罪被判刑,卻在看守所為了60元恐嚇舍友,再被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男子鄭柏堅因殺人未遂等罪被判刑,卻在看守所為了60元恐嚇舍友,再被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2018/01/14 14:25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男子鄭柏堅因觸犯殺人未遂等罪被判刑,目前正在宜蘭監獄執行中。鄭男去年6月6日在基隆看守所期間,為了影印文件,竟向同房的卓姓男子表示,自己觸犯組織犯罪條例、殺人未遂等重罪,威脅他支付60元影印費。卓男心生恐懼,只好支付,隔沒多久就向看守所人員要求換房,案情因此曝光。基隆地檢署依恐嚇得利罪,將鄭男起訴。

38歲鄭柏堅於2015年4月某日,認為自己遭到譚姓男子背叛,夥同多名友人將他砍殺成重傷,更要求譚男口含排氣管吸入大量廢氣,導致被害人失血過多且一氧化碳中毒,險些喪命;鄭男另也觸犯違反槍砲刀械彈藥管制條例、恐嚇等罪,被基隆地方法院判合併執行9年5個月有期徒刑,併罰10萬元,其中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鄭男上訴之後,被高等法院駁回,目前已在宜蘭監獄服刑。

鄭男卻在去年6月6日,為了影印自己的文件,恐嚇同房的卓姓男子,自己涉犯組織犯罪條例,還有很多支槍,隨後以卓男身分填寫「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收容人申請(報告)單」申請自費影印,逼卓男簽名,將從卓男的錢簿扣60元影印鄭男的文件。

卓男心生恐懼,擔心自身安危,只好配合鄭男在申請單上簽名,鄭男因此獲得60元不法利益。事後,卓男打報告請求主管調房,經詢問後才知道原因。

偵訊時,鄭男則坦承有用卓男的帳戶扣錢影印文件。檢察官認為,鄭男已經觸犯恐嚇得利罪,而且屬於累犯,向法官聲請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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