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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不可失!檳榔攤被搶 西施不顧一切搶回手機

台中一名檳榔西施奮勇反抗搶匪,搶回手機。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翻攝)

台中一名檳榔西施奮勇反抗搶匪,搶回手機。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翻攝)

2018/01/16 11:1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4歲雷男缺錢花用,見大雅區中清路旁一處檳榔攤只有一瘦小林女看店,持水果刀搶走現金1萬元,又要搶走林女手機,林女兩度從雷男口袋及手中,奮不顧身奪回自己的手機,雷男知難而退放棄手機,只帶著1萬現金而逃逸,翌日警方逮捕雷男到案,錢已花光,檢察官依強盜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106年11月22日晚間11時,雷男發現大雅區中清路旁一處檳榔攤只有一瘦小林女看店,回某工廠取來一把20公分長的折疊水果刀,騎機車又回到該檳榔攤,假意買香菸,在林女後方拿出水果刀抵住腰部,要她不要動,右手拿刀又一邊拉開抽屜,林女拿起手機想打給老闆,雷男左手過來搶走手機,並放進自己左邊口袋,右手持刀並拉開抽屜,行搶抽屜內現金。

手機被搶比什麼都重要,見雷男一手抓刀、一手抓錢,林女奮不顧身,不顧雷男左手阻擋仍大膽伸入雷男口袋搶回自己的手機,而搶回手機後為了表明她不會打電話,把手機丟回攤位桌上,身體退後以免讓水果刀揮到。

而雷男從抽屜搶走1萬元現金,四處搜尋其他財務,臨走又把桌上林女手機拿走,錢不重要,但手機絕不能丟,林女再次奮不顧身與雷男拉扯,死命抓住手機,再次奪回「愛機」,雷男才知難而退,帶著現金就走。

而警方據報後根據監視器,翌日就在大雅區拘提到雷男,他到案坦承不諱,檢察官認定雷男加重強盜現金既遂及加重強盜手機未遂,兩罪同一強盜犯意,應依接續犯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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