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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學生任實習訴訟輔導員 新北地院與2大學合作

新北地院與輔大、北大簽合作備忘錄,圖前中為新北院院長葉麗霞、前右為輔大法律學院院長張懿云、左為北大法律學院副院長杜怡靜。(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與輔大、北大簽合作備忘錄,圖前中為新北院院長葉麗霞、前右為輔大法律學院院長張懿云、左為北大法律學院副院長杜怡靜。(記者王定傳攝)

2018/01/18 12:4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地院從去年7月起與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及轄區內13個區公所合作,首創視訊諮詢服務,讓民眾透過視訊諮詢,免去奔波困擾;院長葉麗霞今又與輔仁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張懿云、台北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杜怡靜簽署合作備忘錄,未來將透過實習方式,提供2校3、4年級學生擔任訴訟輔導員,擴大服務民眾,增加學生發展性!

葉麗霞今說,此實習方案可解決法院人力不足問題,學生又可透過實習,將理論與實務結合,增加未來發展性,民眾可諮詢堅強、優質的服務團隊,是最大贏家;張懿云則說,此實習方式,可培養未來專業的法律人服務社會,對社會有非常大的幫助;杜怡靜說,學生透過實習,將理論與實務結合,創造雙贏。

新北地院指出,從去年7月起,新北院與市府法制局及轄區內13個區公所合作,首創辦理「訴訟程序視訊諮詢服務」,民眾若遇法律程序問題,可就近到附近公所,與法院訴訟輔導員視訊諮詢,至去年年底為止,法院已受理諮詢1027件,滿意度高達97.2%。

新北地院為擴大服務民眾,由院長葉麗霞與輔仁大學、台北大學法律學院提出實習訴訟輔導員合作方式;三方拍板敲定,未來,新北地院將派員至學校,針對報名參加的2校法律系3、4年級學生,進行課堂式3小時專業訓練,待完成訓練後,即可開始到新北地院實習,訂於今年3月實施。

法院指出,台北大學學生將從今年3月開始實習,每次3小時,每學期不得少於24小時,輔仁大學則將新開「法院實習課程」,由張懿云擔任指導教授,實習以4個月為1期,每週不得少於3小時;2大學學生都須填寫工作日誌,交由法院人員評分、院長核閱,法院於每學期期中,會將實習相關資料,以電子檔彙送學校,以利學校了解狀況。

新北地院院長葉麗霞示範視訊諮詢。(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院長葉麗霞示範視訊諮詢。(記者王定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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