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錢1分鐘電擊1次! 角頭義子押人強索高額賠償費
2018/01/18 13:38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已歿角頭翁奇楠義子、綽號「飛劍」的王宇治,在台中經營租車公司,1年來如有客人損壞車輛及逾期還車,便涉嫌教唆小弟押人恐嚇強索高額賠償費,拘禁期間一旦對方不從或籌錢速度太慢,每超過1分鐘即以電擊棒「伺候」1次,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警方昨收網拘提王男在內的12名成員,依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32歲王男是已歿角頭翁奇楠多位「飛」字輩義子之一,他在台中大里區的國光路上開設兩家租賃車公司,前年底,21歲陳姓市民向該公司租借1輛賓士車載女友出遊,途中因發生碰撞,自行將車輛送到修配廠維修延誤還車時間,王男透過車內裝設的定位系統得知賓士車位址後,涉嫌教唆綽號「土豆」的23歲小弟胡凱捷,率眾將陳男及其女友押到公司拘禁,限制自由長達3天。
期間王男等人藉故要求賠償修理費、車輛折舊費、協尋費及過路費等共15萬元,並提供一個時間要被害人打電話向家人籌錢未果,每逾1分鐘就拿電擊棒電擊1次,讓被害人處於恐懼中,手段極為兇殘,最後被害人被迫簽立20萬元本票及借據後才獲釋,但全身早已傷痕累累,身心嚴重受創。
另去年6月間也有一名江姓市民因租車需賠償修理費,王男等人竟趁江姓夫妻外出吃晚餐時,從餐廳將兩人強行押帶走,同樣逼迫簽下6萬8千元本票及讓渡書,將江妻機車過戶變賣取得現金後,拘禁到隔天凌晨才放人。
案經台中市第五分局數月蒐證,昨見時機成熟,兵分多路收網,除拘提王男、胡男在內共12名成員外,並起出本票、讓渡書、電擊棒等證物,王男警訊中否認教唆小弟恐嚇取財,但警方查出起碼有6名以上被害人,訊後全案依組織犯罪條例、恐嚇、傷害、強盜等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