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是贋品 身價暴跌4千多萬 買家卻告不成鑑定人
2018/01/18 14:32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劉姓男子喜好收藏古董,2011年7月至9月間,經從事古董買賣、鑑定真偽及價值的58歲黃姓男子推薦下,向許姓男子陸續買了17批古董,總價值約6652萬元,劉男指控,後來發現這些古董根本只是贋品,總價值瞬間暴跌只剩2054萬餘元,怒控黃男涉嫌背信,不過由於同一事件,黃男被控詐欺已獲判無罪,背信部分與詐欺性質相同,劉男亦無提出新事證,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予以黃男不起訴處分。
劉男說,黃男當初告知「這批古董年代無誤」,他相信黃男說法,才會陸續分17次收購買進、總計花了6652萬元,收購的古董包括犀角杯、天球瓶、黃龍玉、竹雕、光緒御賜鄧世昌劍、同治賞瓶、光緒琺瑯罐、光緒碗、康熙御製底胎掐絲琺瑯、象牙觀音等,其中最大筆的,一次就花了1050萬元。
劉男說,後來將這些古董送鑑定,發現根本都是現代仿作的贋品,總價值僅2054萬餘元,身價暴跌了4000多萬元,因此控告當初負責鑑定、鑑價的黃男涉嫌背信,害他財產嚴重損失。
劉男先前曾針對此事,控告黃男及賣古董的許男詐欺,法院認為無證據證明有「明知是贋品卻當真品賣」等情形,2人已獲無罪判決確定,檢方認為,背信部分與詐欺性質相同,劉男也沒提供新事證,偵結予以黃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