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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薇老公販售非法整形線材 認罪獲判緩刑

徐薇老公江正明因違反藥事法,被台北地院判刑1年6月,緩刑3年。(記者林正坤攝)

徐薇老公江正明因違反藥事法,被台北地院判刑1年6月,緩刑3年。(記者林正坤攝)

2018/01/18 17:1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英文補教名師徐薇丈夫江正明投資的「羅比珍妮」國際公司,涉嫌自2012年起進口未經核准的韓國「misju」4D拉皮及「misko」隆鼻整形線材,並借用徐薇公司辦公室裁切分裝後銷售,不法所得約2300萬元;台北地院今依違反藥事法,將江正明判刑1年6月,蔣家御醫姜必寧的女兒、羅比珍妮業務經理姜琤被判1年10月,2人皆緩刑3年,支付公庫各100萬元。可上訴。

此外,負責輸入、製造的陳姓、江姓女員工,各判刑8月、6月,緩刑2年,支付公庫3萬元。可上訴。

檢調清查,徐薇並未參與羅比珍妮投資經營,也無事證顯示徐薇知悉非法醫材一事,因此未曾訊問徐薇。

引進這批違法線材的多間醫美診所的醫師與負責人,包括藝人胡瓜的女婿李進良,也另案被依違反藥事法起訴,北院另案審理中,李進良等醫師都稱自己也是被害人,誤信羅比珍妮推銷話術,誤以為是合法線材才購入。

起訴指出,羅比珍妮自2012年起,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自韓國進口隆鼻、拉皮線材,裁切、分裝後向醫美診所販售,徐薇文化事業公司也被當成加工廠,獲利約2300萬元。檢調前年3月發動首波搜索,同年10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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