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電譙警不認還提告 莽男誣告罪起訴
2018/01/22 12:38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松山警分局蔡姓偵查小隊長,指控43歲蔡姓男子致電以「你幹」一詞辱罵他,控告蔡男侮辱公務員罪,庭訊時,蔡男反駁「電話不是他打的」,反告小隊長誣告;事後,法官依客觀事實,認定打電話的就是蔡男,判拘役40天,小隊長氣不過,再告蔡男誣告,台北地檢署根據判決結果,今依誣告罪起訴蔡男。
檢方調查,新北市43歲蔡姓男子,於去年2月2日晚間10時許,致電松山警分局,要求歸還之前因妨害公務案被扣留的手機,卻涉嫌以「你幹」一詞,辱罵接聽電話的蔡姓偵查小隊長,小隊長不甘受辱,控告蔡男侮辱公務員罪,蔡男卻以「電話不是我打的」駁斥,反告小隊長誣告。
北檢庭訊時,蔡男否認犯行,辯稱這是兩年前的事,當時是小隊長打給他,他不認識對方,小隊長指控的日期也不對,因為他在去年2月2日並未致電松山警分局,完全沒有印象。
不過,檢察官調查後,依據電話譯文、松山警分局勤務分配表,認定蔡男確涉侮辱公務員犯行,將他起訴;台北地院依據檢方所提出的證據,判處蔡男拘役40天,蔡男不服提起上訴被駁回,全案確定。
事後,小隊長認為,蔡男明明打電話辱罵他,挨告後竟又反告誣告,如今全案終於水落石出,因此決定再告蔡男誣告,北檢今將蔡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