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國道上逼車 貨車司機GG了

王姓貨車駕駛在國道三號上逼車,被檢察官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王姓貨車駕駛在國道三號上逼車,被檢察官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2018/01/22 12:45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大貨車駕駛王發去年2月行駛在國道三號北上6公里處時,認為前方轎車開得太慢,先以遠光燈照射,見轎車內的李姓駕駛沒有反應,王男竟在後方逼車。李男嚇得變換車道閃避,但王男仍持續逼車,嚇得他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王男惡行將他送辦。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將王男起訴。

40歲王男到案時向檢察官承認有閃大燈示意前方車輛讓道,但沒有恐嚇危害李男安全,也沒有涉及公共危險,當時是外側車道有大車,沒有辦法切出,才會尾隨李男的車輛,結果他反而刻意放慢速度,所以只能跟在後面。

李男則想檢察官表示,案發當時先被王男閃大燈,接著他又刻意將大貨車車頭逼近自己的車輛後方,更惡劣的是,他切出車道時,還與自己的車輛並列行駛,車腹一直逼近,車輪甚至跨越車道分隔線,就連切換到其他車道,他還繼續尾隨逼車。

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王男逼車惡行,證實他多次危險駕駛,且輪胎確實跨越車道分隔線,讓李男心生畏懼。檢察官認定王男已觸犯公共危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將他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

熱門推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