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戰人妻致流產3週後再戰 小王判賠70萬和登報道歉
2018/01/22 17:3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新北市張姓女子和陳姓男主管婚外情,2人幾乎每週上摩鐵,張女懷孕6週還因此流產,流產3週後又續上摩鐵嘿咻,張女丈夫提告求償,高院判決陳男須賠償70萬元,還須登報道歉,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女和先生2012年結婚並育有1女,2人和被告陳男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張女丈夫離職後,委託陳男照顧張女,不料陳男竟照顧到「床上」!張女和陳男從2014年12月11日起到摩鐵偷情,後來感情升溫,改到林口的摩鐵每週嘿咻,2015年1月底,2人連續2天床戰,張女不知此時已懷孕,仍與陳男嘿咻。
後來張女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後才知道已經懷孕6週,但胚胎受損、發育不全,同年3月15日人工流產,但張女手術3週後,4月9日又與陳男嘿咻,遭丈夫發現,張夫和陳男簽署協議書,約定2人斷絕關係,否則會告訴陳妻並提告,1個月後,張夫發現妻子仍持續聯絡陳男,憤而提告。
刑事部分,張女和陳男各依「妨害家庭罪」判刑6月定讞;民事部分,張夫認為陳男害張女流產,害他承受喪子悲痛,陳男不顧張女流產,持續和張女通姦,導致自己罹患憂鬱症,因此向陳男求償100萬元和登報道歉。
一審判陳男賠償20萬元和登報道歉,上訴後,高院重新審酌陳男資力,認為應提高償金,改判陳男須賠償70萬元,並應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