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查仿冒向LV詐財 保二小隊長10萬交保
2018/01/23 07:22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小隊長陳揚宗,涉嫌利用查緝LV仿冒品期間,謊稱業者須自行負擔仿冒品運費,暗槓LV2萬多元運費,還要求LV讓他免費搭乘高鐵及入住高級飯店,另詐得2萬多元,新北地檢署昨依貪污、圖利等罪嫌,約談陳姓小隊長,今天凌晨訊後諭令他以10萬元交保。
檢廉調查,陳姓小隊長涉嫌利用查緝侵害LV智慧財產權商品機會,明知查獲仿冒品後所需的貨車載運費用是由保二刑大支出,從2015年起,多次對LV公司佯稱運費須由LV支出,LV因而支付2萬餘元,陳男卻據為己有。
不僅如此,陳男又被控多次要求LV公司,讓他於執行查緝勤務時,免費搭乘高鐵及入住高級飯店,不法利益約2萬餘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務、圖利等罪嫌。
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李超偉、陳建良昨指揮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前往保二刑大及涉案人員住處共計4處搜索,並約談陳姓小隊長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