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交道警鈴響閃燈亮 小客車闖越吃7萬4500元罰單
2018/01/31 16:19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違規闖平交道罰責之重不亞於酒後駕車!一輛黑色小客車19日上午行駛到台南市東區生產路台鐵平交道時,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逕行闖越,後方車輛行車記錄器拍下,向警方檢舉。台南市警一分局依法對駕駛人開出7萬4500元的紅單。
警一分局交通組說明,小客車進入平交道前方的黃色網線區之前,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亮,這時小客車就該煞停、不能闖越,影片顯示,小客車旁的貨車就在平交道前煞停;提醒行人與駕駛人,並非柵欄放下才不能闖越。小客車違規闖越平交道屬實,依法開罰7萬4500元,近日將寄達駕駛人。
一分局說,闖越鐵路平交道最高可重罰9萬元!從106年7月1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修正案」已將闖越平交道的罰款大幅提高,可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駕駛人貪快、違規闖越平交道相當危險,交通事故嚴重性不下於酒駕。
警方特別提醒用路人,台南市區有多處鐵路平交道,行經平交道時注意停、看、聽,警鈴響就要停等,並非柵欄放下才要停車,勿貪一時之快任意闖越,在平交道如與火車發生車禍,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