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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自行車別亂停 今起執法拖吊、罰款

高雄警方從2月1日起開始取締違停自行車。(記者黃佳琳翻攝)

高雄警方從2月1日起開始取締違停自行車。(記者黃佳琳翻攝)

2018/02/01 12:31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2月1日起,高雄民眾不論是租賃oBike自行車、或是私人自行車,只要違停就會被拖吊,違規民眾不但要付100元的移置費,每12小時還要付25元的保管費,高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呼籲民眾,不要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交通大隊指出,根據「高雄市妨害交通車輛處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業經市議會第2屆第6次定期大會第47次會議修正通過,自行車違規停車或未依規定停車者,經責令移至適當處所;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場時,得不經舉發逕予移置並保管。

交通隊今天上午前往岡山火車站一帶執行取締違停腳踏車作業,不少民眾看到警方在拖吊腳踏車時,直說:「腳踏車也會被拖吊喔?」交大表示,民眾如果自行車被拖吊,可至所轄派出所依照拖吊日期、地點及照片查詢車輛,並攜帶身分證件或相關證明文件,親自到轄區交通局拖吊場,填寫領車單且繳交保管費及移置費領回自行車輛,若超過3個月未認領的車輛將依規定以廢棄物處理。

未來也會針對捷運站、火車站、人行道及商圈地點進行取,民眾若隨意違停遭檢舉影響市容,經轄區分局勸導或認定違反交通法令,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經通報交通大隊,就會指派轄區拖吊中(分)隊拖吊車前往移置轄區拖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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