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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偷吃想分手 遭「小王」恐嚇散布性愛片

人妻偷吃「小王,爽完想分手,遭對方恐嚇要公布性愛影像。基隆地院依強制罪判「小王」拘役50天。(記者林嘉東攝)

人妻偷吃「小王,爽完想分手,遭對方恐嚇要公布性愛影像。基隆地院依強制罪判「小王」拘役50天。(記者林嘉東攝)

2018/02/20 13:47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洪姓「小王」愛上人妻,2人性愛時還拍影片助興,無法接受人妻突然要分手,揚言要公布這段不倫戀。基隆地方法院日前依強制罪判洪男拘役50天。

判決指出,54歲洪男與人妻在前年2月間在友人的介紹下結識,一時天雷勾動地火。人妻無法抵擋洪男追求,瞞著老公與洪到旅館開房間,2人翻雲覆雨時,洪拿出手機拍攝,人妻並未阻擋,與洪男裸身、愛撫入鏡。

洪事後,無法忘情當晚與人妻交歡過程,盼再續前緣,但人妻卻避不見面。

洪男不甘被甩,更無法接受人妻翻臉無情,但人妻心已決,決定結束這段不倫戀。

洪同年8月間,24天內連續打LINE與傳簡訊給人妻求和遭拒後恐嚇要將2人裸身與愛撫的影片,傳送給人妻的先生與友人。

人妻才表面答應與洪見面,暗地向警方報案,控告洪恐嚇他。

檢方調查後,依恐嚇、強制與妨害風化罪「散布猥褻影影像」起訴。

法院認為,洪拍的影像僅止於脫衣、彼此碰觸上身,2人均未暴露下體,亦未有何性交之舉動,並未達到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或不能忍受的程度,並未構成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因此依較重的強制罪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5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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