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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訊「我們上床的事不能說出去」 人妻招認仍不算通姦

「我們上床的事不能說出去」,人妻LINE上吐實,基隆地檢署認定,不構成通姦。(記者林嘉東攝)

「我們上床的事不能說出去」,人妻LINE上吐實,基隆地檢署認定,不構成通姦。(記者林嘉東攝)

2018/02/23 15:44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唐姓人妻出軌葉姓「小王」,被先生抓包後,怕姦情曝光,傳LINE給葉提醒「我們上床的事,千萬不能說出去」。基隆地檢署調查時,唐女雖坦承出軌,還通過測謊,但檢方最後以無2人性行為的積極證據,處分葉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49歲的唐女透過友人介紹,於4年前結識大她7歲的葉男,兩度到新北市白宮行館、少爺旅店開房間。

2人姦情終究紙包不住火,還是被唐女的先生發現,唐女的丈夫因而怒告太太與葉男妨害家庭罪。

不過唐婦為了保護葉,在先生懷疑初期,傳LINE給葉「我老公已經在調查我們的事情了」、「我們上床的事,千萬不能說出去」,反被先生擷取下來,控訴2人有姦情的證據。

但檢察官勘驗葉的回覆:「好我知道」、「我們沒有做什麼」、「也沒有對不起誰,請不用擔心」,並無露骨描述雙方發生性行為等細節的回應。

檢察官為求慎重,替2人測謊,唐婦自始坦承與葉發生性行為,且通過測謊,但葉拒絕測謊。

檢察官因此認為,唐婦雖然通過測謊,也不能代表2人確有姦情,還是需要有2人發生性行為的積極證據,因此處分葉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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