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女友控性侵 監視器畫面救了他
2018/02/23 21:5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鍾姓男子遭前女友指控,筆記型電腦壞掉請鍾男修理,他卻獸性大發,把她撲倒在床性侵得逞,鍾男到案後稱,兩人是合意性交,前女友當下雖有說「不要」,但身體卻沒有反抗,新北地檢署調閱大樓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子離開時神色自若無異常,不符被害人反應,認定鍾男罪嫌不足不起訴。
女子指稱,去年底因筆電壞了,找上鍾姓前男友幫忙,鍾男在了解故障原因後,載她去買電腦零件,兩人再回到鍾男家修理電腦,但前男友修到一半,就強行把她抱上床霸王硬上弓,她因小時候曾被家暴,害怕反抗會被痛毆,所以不敢做出反抗行為。
鍾男出庭時供稱,前女友雖然「嘴上說不要」,但並沒有反抗,完事後他還送對方到捷運站搭車回家,否認涉犯強制性交罪。
因女子自承沒有抵抗,加上監視器畫面也拍到女子離開鍾家時,與鍾男有說有笑,未顯露害怕驚恐表情,又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女子遭性侵,無法憑單一指述認定鍾男犯行,檢方因此今予鍾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