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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酒小姐遭性侵 先到神壇收驚再報案

陪酒小姐「Susan」遭陳姓酒客性侵,趕緊到梧棲區某神壇收驚,然後報警逮捕陳男,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判處陳3年8月徒刑。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翻攝)

陪酒小姐「Susan」遭陳姓酒客性侵,趕緊到梧棲區某神壇收驚,然後報警逮捕陳男,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判處陳3年8月徒刑。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翻攝)

2018/02/26 10:12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沙鹿區陳男104年9月間找「Susan」(蘇珊,化名)陪酒唱歌後,由「Susan」開車送陳回家,陳竟無理要求想觀賞雙奶、下體、進一步要求性交,「Susan」佯稱罹有愛滋病,陳男也不怕而性侵得逞,「Susan」虛應下次再會後離去,趕緊到梧棲區某神壇收驚,然後報警逮捕陳男,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判處陳3年8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男到沙鹿區某小吃店消費而認識在該處服務的「Susan」,104年9月9日下午陳又前往該小吃部消費,要求「Susan」為他陪酒唱歌,晚上6點多陳結帳想離去,但稱車子被朋友借走,希望「Susan」載他一程。

「Susan」載陳返回其住處,陳邀上樓坐坐,不久「Susan」表示還有約要離去,陳竟要求「Susan」脫掉胸罩讓他觀賞,見陳男表情兇惡,不敢反抗將胸罩脫了,露出胸部給陳觀看,接著說要看下體,「Susan」拒絕,陳就手直接過來拉扯內褲,「Susan」見陳要來硬的,仍自行拉下內褲,讓陳觀看下體數秒鐘,立即穿上內褲,但陳還不滿足,恫稱「就是要搞妳,如果不同意,不會讓妳活著離開」等語。

陳說完即動手拉下「Susan」內褲,往電視櫃丟去,將「Susan」抱上床,「Susan」以罹患愛滋病為藉口,希望陳能放棄念頭,但陳仍不為所動,「Susan」反而怕被陳傳染疾病,乃從包包內取出保險套幫陳戴上,陳就直接來而性侵,「Susan」數度起身拒絕,但都遭壓制,造成左胸前、左前臂、左上臂、右上臂等多處瘀青等傷害。

同日晚間8時許,「Susan」對陳表示先讓她離開,佯稱下次再約時間,陳才同意讓她離去。

「Susan」離開後前往梧棲區某神壇,要求收驚,晚間10時向林姓友人表示她遭人強姦,才由林某陪同報案,並提出使用過之保險套予警方,警方在凌晨零時許逮捕陳男,呼氣酒測值達0.68毫升,陳坦承對「Susan」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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