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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國中妹吃掉了」 網友Dcard分享創作文被送辦

黃男在網路論壇「Dcard」貼出「被國中妹吃掉了」文章,警方認為內容涉嫌猥褻將他送辦。示意圖。(翻攝Dcard網頁)

黃男在網路論壇「Dcard」貼出「被國中妹吃掉了」文章,警方認為內容涉嫌猥褻將他送辦。示意圖。(翻攝Dcard網頁)

2018/03/03 16:21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黃姓男子在匿名網路論壇「Dcard」發文分享以「被國中妹吃掉了…」為標題的文章,因內容以第一人稱描述稱作者高中生與國二少女發生性行為,警方依散布猥褻文字罪及修正前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他送辦,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內容無暴力、性虐待等行為,不符法條構成要件,將黃男不起訴。

去年7月間,黃男在「Dcard」SEX討論看板,貼出以「被國中妹吃掉了…」為標題的文章,警方網路巡邏看到後,認為文字猥褻、內容足以刺激性慾,因此將他送辦。

黃男到案後供稱,那是他創作的文章,角色都是虛構的,並非個人實際經驗,且「Dcard」SEX討論看板於進入前會顯示警語。

檢方認為,黃男的文章為未成年人合意性交,對性行為雖描述露骨,但無暴力、性虐待、人獸交等情節,並未構成「猥褻」概念,加上進入網站前有分級管理制,跳出「滿18歲方可瀏覽」選項,認定「Dcard」已設有安全把關的隔離措施,加上內容並無涉及具體個人,認定黃男罪證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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