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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女大生遭惡狼性侵 憤而求償百萬!

新竹地院判處性侵女大生的惡狼應賠償80萬元!(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地院判處性侵女大生的惡狼應賠償80萬元!(記者蔡彰盛攝)

2018/03/05 00:08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已婚邵姓聯結車司機找網友聚會,與2名男網友帶酒醉的女大生小柔(化名)到旅館休息,邵男半夜不顧2名男網友分睡地板與沙發,偷溜上床性侵小柔、奪走其初夜;新竹地院認為,當時摩鐵房內另有2名男網友,邵男仍當著他們面前性侵,罪無可逭,依乘機性交罪將邵男判刑3年,民事庭再判賠80萬元。

女大生小柔指控,去年9月因玩手機遊戲認識邵男,事後邵男以LINE約小柔等網友到KTV唱歌、喝酒,宣稱已委請某女網友訂旅館,若喝醉可與其他女網友在獨立房間休息。

小柔依約赴會,到KTV時發覺僅邵男及另2名男網友,無其他女網友赴約,4人唱歌開喝不久,小柔即酒醉。3男凌晨時分將小柔載往汽車旅館,小柔獨自睡床上,2名男網友分別睡在地板與沙發上,邵男卻於凌晨4點多摸上床,性侵酒醉無力反抗的小柔。

小柔因人生地不熟,且當時與其他3名男性在同一房間,恐再遭不利,故不敢動聲色,未對外求救,但有用LINE告知其他網友,直到上午11點多返家,始報警處理。

小柔控訴尚在就學、未婚,卻因邵男犯罪影響對兩性看法及求職信心,終其一生與此痛苦經驗共存,且目前造成生活作息改變、心理壓力過大、憂鬱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可謂承受極大痛苦;反觀邵男在檢察官偵查中矢口否認犯行、態度傲漫,實欠缺悔意。為此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官認為邵男明知小柔因不勝酒力已陷於意識不清,不知及不能抗拒之狀態,為滿足一時性慾,乘機與其性交,致受有相當程度痛苦,且目前仍就讀大學,正值青春年華,平時尚需打工維持生活,並兼顧課業,人生尚未正式進入職場及婚姻階段,因妨害性自主犯罪行為而對兩性關係產生痛苦經驗,內心更因此蒙上難以抹滅陰影,已造成極大壓力與恐懼,而有憂鬱或躁鬱傾向,最後判邵男需賠償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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