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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首例!未成年人深夜逗留 KTV遭停業3天

頭份警分局警方今凌晨到嘉年華KTV視察業者停業情形。(記者鄭名翔翻攝)

頭份警分局警方今凌晨到嘉年華KTV視察業者停業情形。(記者鄭名翔翻攝)

2018/03/07 10:54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頭份市嘉年華KTV,半年內連續2次遭查獲容留未成年人深夜聚集,並屢發生青少年群聚鬥毆,其中1次造成多人互毆受傷,苗栗地方法院認定業者未善盡管理責任,嚴重影響當地治安,裁罰1萬2仟元併處停止營業3日,此也創下全縣首例。苗縣警局頭份分局於今凌晨執行停業首日,前往該店家確認停業狀況,並張貼停止營業公告。

嘉年華KTV於去年8月27日凌晨2時許縱容魏姓、陳姓少年在該處聚集消費並與其他客人發生糾紛進而鬥毆,造成多人受傷,警方獲報前往處理,依傷害及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在案,該店陳姓現場負責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仟元。

但事隔2個多月,該店又於同年11月5日凌晨2時許深夜再次縱容夏姓少年等4人聚集消費,警方接獲報案到場處置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再次送辦,雖經業者提出抗告,仍經法院駁回確定。

頭份警分局長賴銘助表示,本案為苗栗縣首例,藉此呼籲營業場所負責人應守法,主動勸導青少年於深夜切勿流連忘返,以避免再有違法情事。

頭份嘉年華KTV屢容留未成年青少年深夜逗留,遭罰停業3天。(記者鄭名翔翻攝)

頭份嘉年華KTV屢容留未成年青少年深夜逗留,遭罰停業3天。(記者鄭名翔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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