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性騒合議庭組成疑違法 公懲會委員長:總不能硬搶案子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屢次騷擾女助理,先被監察院彈劾後、職務法庭前年判免除其法官職務,之後再審獲輕判罰薪1年約216萬元,引發外界議論。有法界人士質疑再審合議庭組成有違法跡象,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對此無奈表示,雖然他認為有違法性問題,但林文舟堅持合議庭的組成合法,不需要重組合議庭,石木欽說,案子不在我手裡,總不能把案子搶回來吧?
前北高行法官陳鴻斌被控性騷擾女助理,前年一度被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但陳不服聲請再審後,昨日三八婦女節竟被改判罰薪一年約216萬元,引發法界人士議論,再審案陪席法官謝靜慧昨天也請辭職務法庭法官工作。
據《蘋果日報》、《聯合新聞網》等媒體報導指出,謝靜慧請辭職務法庭法官工作,非僅是不滿陳鴻斌被輕判,主要就是因為合議庭的組成不合法,她在去年12月遞補接任職務法庭法官時,就曾質疑應由石木欽接任審判長,並請求召開職務法庭法官會議議決,卻遭其他合議庭法官拒絕。
據悉,此案原本依規定由公懲會前委員長林堭儀擔任審判長,但由於林堭儀也是此案前審審判長,因此依法迴避,另依職務法庭事務分配內規,由資深庭員林文舟法官代理審判長,但石木欽去年底接下公懲會委員長職務後,此案卻仍由林文舟當審判長。
針對謝靜慧提出的合議庭審判長爭議,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也表示,「法官法既然明文規定是由我擔任職務法庭審判長,我若有迴避原因,才由資深法官擔任審判長,迴避原因消滅,應該就由我擔任審判長」。石木欽指出,他去年12月接任公懲會委員長之後,看到案子快言詞辯論,竟還沒收到卷宗,也曾找上林文舟法官詢問,但林以『法官法定』原則為由,主張應由他繼續擔任審判長。針對媒體追問「你是公懲會委員長,林文舟法官可以這樣做嗎?」石則無奈表示「案子不在我手裡」。
石木欽也指出,針對是否由他擔任審判長,再審案的合議庭也討論過,但最終多數人決議仍由林文舟法官任合議庭審判長,因此他也只能表示尊重,並直言「總不能把案子搶回來吧?雖然我認為有違法性問題,但他們就是認為沒必要由我任審判長」、「我已盡力和他們溝通組織是否合法的問題」。
《蘋果日報》報導,高院法官林孟皇認為,石木欽於再審案件還沒進行辯論時便已就任,理應由石擔任審判長,這才符合法定法官原則,不解為何此案可以容許代理審判長審結,質疑會造成本案「法院組織」不合法的顯著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