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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與少女性愛內射1次就中 被告性侵和解輕判

陳姓男子與15歲國中少女發生1次性關係,少女因此懷孕,,由於是在你情我願下發生性關係,雙方已達成調解。(資料照)

陳姓男子與15歲國中少女發生1次性關係,少女因此懷孕,,由於是在你情我願下發生性關係,雙方已達成調解。(資料照)

2018/03/12 09:58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一次內射就中!陳姓男子與15歲國中少女發生1次性關係,少女月經2個月沒來,肚子漸大被父親發現,帶往醫院檢查確認懷孕,追問才知陳男所為,怒告性侵女兒,兩人堅稱你情我願,雙方和解,高雄地院輕判陳男3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陳男於105年10月間經友人介紹,認識14歲的少女阿玲(化名),2人交往3個月後,106年1月間,2人到高市某汽車旅館發生關係,翻雲覆雨後陳男內射,不料,2個月後,阿玲察覺月經都沒來,不敢跟家人講,但父親發現女兒心事重重,加上身材略有變胖。

阿玲才告訴父親「那個一直沒來」,父親帶她到醫院就診,確認已經懷孕,追問才知是陳男所為,怒向警方提告,要求陳男負責。

被告坦承情不自禁,2人前往汽旅發生關係,阿玲也為陳男說情,表示2人是男女朋友關係,你情我願下發生性關係,雙方已達成調解,法官審酌被告犯後態度良好,又未曾有任何犯罪前科紀錄,判刑3個月、緩刑2年,給被告自新、彌補少女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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