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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男帶子女投靠好友 13歲女兒竟懷了他的種

陳男對友人女兒伸狼爪,手段令人髮指,桃園地院法官判處他15年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陳男對友人女兒伸狼爪,手段令人髮指,桃園地院法官判處他15年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2018/03/15 13:54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一名失業父親因繳不起房租,2014年間帶著一雙子女,到桃園市投靠陳姓友人,陳男熱心收留還幫忙介紹工作、支付生活費及子女學費,沒想到陳男根本是匹「狼」,多次趁男子外出時,對他當時年僅12歲的女兒伸狼爪,男子因工作又喜歡沉迷網咖,讓陳男行徑越來越囂張,少女也不敢求助,直到2016年發現月經遲遲未來,男子帶女兒到婦產科就診,聽到醫師告知「女兒懷孕了」,他才知女兒遭陳男玷汙1年多,經查陳男至少性侵少女28次,弟弟也曾目擊,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共應執行15年徒刑。

少女指控,12歲那年爸爸失業、付不起房租,陳男好心收留並同住在套房,陳男還幫爸爸找到晚班工作,所以晚上只有她、弟弟及陳男在家,第一次是在2014年8月間某個晚上,陳男把她拉到棉被裡性侵,她不斷踢、推都無法掙脫,那次之後陳男就常對她伸狼爪,每次都說是「最後一次,也沒戴保險套」。

少女指控,之後陳男搬回老家照顧家人,還不時以「你爸爸沉溺網咖、沒時間照顧你們」、「套房冷氣壞了」等理由,把她跟弟弟接過去同住,那裡的房間是上下舖,陳男晚上會把她拉到下鋪性侵,睡上舖的弟弟曾經目睹,因陳男是爸爸的好友且又在經濟上支援,她不敢跟爸爸說,也不敢向外求援。

一直到2016年4月少女因月經沒來,請爸爸帶她到婦產科檢查,才讓整起案件被揭露。

少女弟弟出庭證稱,某天晚上他睡覺時被「搖」醒,查看下鋪發現陳男跟姊姊都沒穿褲子,上半身以棉被蓋住;陳男則坦承與少女發生多次性關係,但辯稱沒有強迫。

桃園地院判決指出,少女在事發後對陳男明顯有易怒、反感等情緒,她的供詞前後一致且有明確表達抗拒,陳男供詞卸責、不足採信,陳男手段令人髮指,但考量雙方已和解,審結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共應執行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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