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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女嬰當沙包 施暴保母辯腳痛不耐女嬰哭鬧

蘇姓保母偵訊後,拿紙袋遮臉,從側門離去。(記者張瑞楨攝)

蘇姓保母偵訊後,拿紙袋遮臉,從側門離去。(記者張瑞楨攝)

2018/03/15 16:4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涉嫌向8月女嬰施暴的蘇姓保母(托育人員),今天下午到中市警局五分局水湳派出所接受偵訊,她宣稱近期腳痛,再加上女嬰哭鬧,制止無效而動手施暴,對家長與女嬰相當抱歉,她結束偵訊後,走水湳所偏門離去,面對記者詢問,她不發一語不回應,用紙袋蒙臉低頭騎機車離去。

中市社會局則指出,已確認蘇姓保母虐待屬實,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可對蘇姓保母與所屬的托嬰中心,各處罰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可撤銷蘇姓保母的證照,永不得從事同一行業。

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專員陳曉茵指出,上述托嬰中心於2016年8月成立營運,蘇姓保母於2012年取得證照,是這家托育中心最資深的托育人員(俗稱保母或老師),至於被虐的8月女嬰,因額頭瘀青受傷就醫,目前狀況良好,不過,醫師仍建議住院觀察中,依據錄影畫面,蘇姓保母確認虐待嬰兒屬實。

她強調,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任何人對於兒童與少年,不得有身心虐待等行為,同法第97條規定,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另依相關法令,施虐的托育人員可以吊銷執照,永不得再考或從事同一行業。

女嬰的父親已於今天中午至水湳所製作筆錄,對蘇姓保母提出傷害罪與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警方於今天下午1時許,隨即傳喚蘇姓保母與施暴時在旁的另一保母,蘇姓保母於偵訊時說,近期她因為腳疼而心情不好,案發時女嬰哭鬧,她制止無效,情緒失控而動手,她深感抱歉與後悔,希望家長能原諒。

蘇姓保母下午3時許偵訊結束後,刻意穿有頭套的連身衣,將自己裹住,再用紙袋遮臉,針對媒體詢問,她全程不發一語,趕緊戴上安全帽騎機車離去,還因匆忙而一度逆向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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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姓保母急著逃離,乾脆騎機車逆向行駛。(記者張瑞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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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姓保母戴安全帽與口罩,騎機車匆忙離去。(記者張瑞楨攝)

蘇姓保母戴安全帽與口罩,騎機車匆忙離去。(記者張瑞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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