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贈與作前提」男子與前女友分手炮挨告性侵無罪
2018/03/16 15:49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在遊藝場工作的女子,不滿陳姓男友(32歲)「天天索砲」,兩人分手後還騎走機車,女子後來另交新男友,前男友還到遊藝場大鬧,女子希望前男友歸還機車,好讓她上班,雙方進行「分手砲」後各奔前程,不料女子去年1月跳樓身亡,家人提性侵告訴,彰化地院認為罪證不足,判陳男無罪。
前年4月間,A女(化名)因為不滿陳姓男友天天索砲,加上母親經常冷言冷語,讓她精神壓力非常大,前往醫院治療精神壓力大的問題。
後來兩人分手,陳男把A女騎的機車要回來,造成A女沒有交通工具上班,而陳男在分手後仍到A女上班的遊藝場「勾勾纏」,雙方談判,A女希望要回機車,好讓她可以上班,但陳男說,「今天分手是因為妳劈腿,妳錯在先,而車子是我的,歸還給妳可以,再打一砲。」A女爽快答應,雙方事後還到麥當勞吃漢堡、薯條。
事後A女與另一名男友在一起,去年1月間竟跳樓身亡,跳樓前還用LINE傳訊息給男友說「始終遇人不淑,令人鼻酸」。
其男友向警方說,跟A女交往時就一直聽到她抱怨被前男性性侵,最後一次做愛時,前男友還罵她「投入一點,妳這樣子,我出得來嗎?不然要做到明天嗎?」
A女家人提出告訴,男友也出庭作證,但法官發現,兩人做愛有「機車贈與作前提」,但這究竟是陳男提出還是A女提出有待證實,其次,A女精神壓力過大並非全然因做愛頻率過高,從就診紀錄來看,也有跟家人處不來的因素,另外,最後一次就診也未提到遭前男友性侵,該案因罪證不足,判決陳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