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機車贈與作前提」男子與前女友分手炮挨告性侵無罪

男女「分手砲」以歸還機車作前提,且女方未抗拒,法官判男無罪,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顏宏駿翻攝)

男女「分手砲」以歸還機車作前提,且女方未抗拒,法官判男無罪,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顏宏駿翻攝)

2018/03/16 15:49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在遊藝場工作的女子,不滿陳姓男友(32歲)「天天索砲」,兩人分手後還騎走機車,女子後來另交新男友,前男友還到遊藝場大鬧,女子希望前男友歸還機車,好讓她上班,雙方進行「分手砲」後各奔前程,不料女子去年1月跳樓身亡,家人提性侵告訴,彰化地院認為罪證不足,判陳男無罪。

前年4月間,A女(化名)因為不滿陳姓男友天天索砲,加上母親經常冷言冷語,讓她精神壓力非常大,前往醫院治療精神壓力大的問題。

後來兩人分手,陳男把A女騎的機車要回來,造成A女沒有交通工具上班,而陳男在分手後仍到A女上班的遊藝場「勾勾纏」,雙方談判,A女希望要回機車,好讓她可以上班,但陳男說,「今天分手是因為妳劈腿,妳錯在先,而車子是我的,歸還給妳可以,再打一砲。」A女爽快答應,雙方事後還到麥當勞吃漢堡、薯條。

事後A女與另一名男友在一起,去年1月間竟跳樓身亡,跳樓前還用LINE傳訊息給男友說「始終遇人不淑,令人鼻酸」。

其男友向警方說,跟A女交往時就一直聽到她抱怨被前男性性侵,最後一次做愛時,前男友還罵她「投入一點,妳這樣子,我出得來嗎?不然要做到明天嗎?」

A女家人提出告訴,男友也出庭作證,但法官發現,兩人做愛有「機車贈與作前提」,但這究竟是陳男提出還是A女提出有待證實,其次,A女精神壓力過大並非全然因做愛頻率過高,從就診紀錄來看,也有跟家人處不來的因素,另外,最後一次就診也未提到遭前男友性侵,該案因罪證不足,判決陳男無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