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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自找機車7天無果才報案 警方花3分鐘尋獲

盧婦(左)花7天找不到機車,員警3分鐘就尋獲。(記者洪定宏翻攝)

盧婦(左)花7天找不到機車,員警3分鐘就尋獲。(記者洪定宏翻攝)

2018/03/20 10:29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52歲盧姓婦女本月初發現機車不翼而飛,她沒有立刻報案,反而整整花了1週自行尋找,結果徒勞無功;警方獲報,研判她記錯停車位置,果然只花3分鐘就尋獲。

這起「離奇」案件,最近成為高市左營分局員警間茶餘飯後的話題,因為找不到機車算大事,為何盧婦遲遲不願報案?讓員警匪夷所思。

原來盧婦於本月6日騎機車到高雄榮總看診,結束後赫見機車不見了,但因趕時間,就先離去。

但因盧婦堅持認為「明明機車停在榮總路與大中路口附近,怎麼可能不見?」所以她每天只要有空,必定到該路口搜尋。

直到本月13日中午,盧婦放棄自己當「柯南」,打電話報案;左營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警員陳龍慶及楊宜軒到現場時,她仍非常篤定自己將機車停在該路口。

員警依經驗研判,盧婦對周遭環境不熟悉,可能記錯車輛停放的位置,於是擴大搜尋範圍,只花3分鐘就在榮總大門口附近的排水溝旁尋獲。

警方提醒,如果在環境不熟悉的地方停放車輛,務必記下路名或以手機拍照記錄,以避免忘記而找不到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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