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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萬買2次」白嫖還偷走賣淫女財物 判1年半定讞

新北地院依詐欺、竊盜等罪,判陳男1年6個月徒刑,陳男上訴駁回定讞。(示意圖)

新北地院依詐欺、竊盜等罪,判陳男1年6個月徒刑,陳男上訴駁回定讞。(示意圖)

2018/03/20 17:0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陳仲廷前年間,透過APP交友軟體「Say Hi」向賴姓賣淫女(化名)搭訕,騙稱「20萬買2次」,卻交付偷來的支票,甚至摸走她的1千元現金、SOGO禮券、信用卡及三星牌NOTE 4手機,新北地院依詐欺、竊盜等罪,判他1年6個月徒刑,陳男上訴駁回定讞。

檢警調查,有毒品、公共危險前科的31歲陳男,從以前就喜歡使用這種犯罪手法,2014年間,曾透過APP交友軟體「SAY HI」向何女搭訕,表明願意以12000元性交易,白嫖得逞,還摸走何女皮包,裡面有美金5元、現金700元等物。

2015年間,他又使用相同手法,約楊姓女網友到摩鐵嘿咻,再摸走她的20萬支票、信用卡等物,隨即持信用卡盜刷,還以「Say Hi」向賴女搭訕,聲稱願意出「20萬買2次」,賴女上當,連拿到的支票都不能使用。

更慘的是,陳男竟趁賴女洗澡時,偷走她的信用卡和現金,同月30日,陳男又告訴賴女,他已付了20萬元,還有1次還沒「兌現」,要求「再1次」,白嫖得逞後又摸走賴女手機,便稱突然有事離開。

事後,賴女想兌現支票,卻發現支票已被掛失,氣憤提告,法院審理後,依竊盜、詐欺等罪,判他1年6個月徒刑,陳男上訴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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