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遭前公婆告妨害名譽 主播秦綾謙獲不起訴

主播秦綾謙的前公婆控告秦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為秦的罪證不足,今天將秦綾謙不起訴。(翻攝自秦綾謙臉書)

主播秦綾謙的前公婆控告秦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為秦的罪證不足,今天將秦綾謙不起訴。(翻攝自秦綾謙臉書)

2018/03/21 13:0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TVBS主播秦綾謙與前夫吳炳輝離婚後,另針對前公婆向她的主管、友人放話,威脅要爆料光碟內容,勒索250萬元一事而對簿公堂,新北地檢署今年1月依恐嚇取財未遂罪,起訴秦的前公婆吳欣蒼及蔡馨樂;兩人不滿週刊報導秦與前夫家生活細節,包括婚宴糾紛、房內放黑傘及勒索250萬元等8件事,再控告秦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為秦的罪證不足,今天將秦綾謙不起訴。

2016年11月15日,週刊報導秦綾謙於2016年11月間,傳出在淡水住處遭前夫捉姦,還拍到秦女和小鮮肉的不雅影片,秦綾謙當時否認通姦,稱只是在聊天、衣著完整。

秦綾謙的前公婆事後以握有不雅影帶為由,向她及小鮮肉各索討上百萬元封口費,雙方為此簽下保密條款,影片則交由律師銷毀,但前公婆後來又向她討封口費250萬元,揚言不給錢就要把備份影片外流,讓她身敗名裂。

秦齡謙為此控告前公婆恐嚇取財,今年1月,前公婆均已被新北地檢署起訴。前公婆不滿秦綾謙向週刊爆料,描述在前夫家生活的細節,週刊還報導秦綾謙婚後爆發婚宴糾紛、房內放黑傘、遭前公婆勒索250萬元等8件事,另向北檢控告秦妨害名譽。

北檢根據新北檢的偵查結果,認定秦綾謙確實曾被前公婆勒索250萬,認定週刊報導的8件事實,秦綾謙不構成妨害名譽,所以將她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